经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9184.12万元,以下简称“江门农商银行”或“合并方”)和龙川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下简称“龙川融和村镇银行”或“被合并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门农商银行将以吸收合并改建分支机构的方式吸收合并龙川融和村镇银行。本次吸收合并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本次吸收合并后,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业务、网点、人员以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等将由合并方承继,被合并方的网点改建为合并方的分支机构并继续保留,被合并方的存贷款客户可在本次吸收合并后到江门农商银行相关分支机构继续办理相关业务,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产品服务不会中断,被合并方已经合法订立的合同依然有效。本次吸收合并后,被合并方依法解散。
债权人如有其它要求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被合并方提出;未提出要求的,不影响其对被合并方合法享有的债权的有效性。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62-6986010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新城规划区3号小区Q1、Q2号
龙川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