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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0

 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召开时间:2024619日(星期三)14:30

(五)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1101-1房和301-1房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进行信息披露的议案;

(四)关于《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管理规定(2024年版)》的议案;

(六)关于审议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续签合同的议案;

(七)关于选举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八)关于选举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九)关于召开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

三、听取以下报告

(一)关于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2023年度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压力测试、资本充足管理履职评价情况报告;

(二)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三)关于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评估情况的报告;

(四)关于李凤兰担任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报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会议召开日在本行股东名册登记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619日(14:00-14:30

(二)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1101-1房和301-1

邮政编码:510700,联系电话:020-32016966

(三)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金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金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金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股金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31101-1房和301-1

2.邮政编码:510700

3.联系电话:020-32016966

4.传真:020-32016938

5.电子邮件:zhb@rhvbank.com

6.联系人:朱宴嘉、廖丽华

特此通知。

 

附件:/uploadfiles/2024/06/20240604090844844.doc

 

广州黄埔融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