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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处理

发布时间:2017-03-27

 
        一、个人存折(卡)/存单口头挂失

储户办理存折(卡)/存单口头挂失可通过自助终端、电话银行或亲自到网点柜台办理。

1、储户通过自助终端办理,须提供挂失存折(卡)/存单的账号、密码;

2、储户通过电话银行或亲自到网点柜台办理,须提供姓名、储户身份证号码或出生年、月、日,以及账号、存款时间、存款种类、当前大致余额及住址等有关情况;如非储户本人到网点柜台办理,另须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

二、个人存折(卡)/存单书面挂失

储户向开户网点申请并提供账户的相关资料(账号、户名、金额或近期账户交易情况、开户日期)、储户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若代理挂失的需双方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存款人没有身份证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办理挂失的(如未成年人),要出具户口簿和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注:在挂失期满后必须由储户本人凭身份证明及挂失申请书进行换领新存折(卡)/存单或销户。

三、印鉴挂失

1、个人客户到开户网点办理,提供账号、户名、存单(个人存单印鉴挂失要提供存单)、储户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若代理挂失,则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单位客户到开户网点办理,提供账号、户名、存单(单位存单印鉴挂失需提供存单)、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若代理挂失的还需出具单位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单位预留印鉴中如遗失财务章或个人名章,由本单位出具公函(申请书);如遗失单位公章的,应由挂失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公函;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

注:挂失期满后由储户本人(单位由法人)带身份证明及挂失申请书到挂失网点进行补发手续。

四、个人存折(卡)/存单解挂

携带储户本人身份证明及挂失申请书到原挂失网点办理。

五、印鉴挂失解挂

1、个人客户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挂失申请书到原挂失网点办理。

2、单位客户的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挂失申请书,若为代理单位客户办理解挂,需单位出具盖有公章的授权书,带备需预留的新印鉴,到原挂失网点办理。

六、票据(支票)挂失

支票上的收款人、日期、金额已完整填写,由客户提供账号、户名、遗失的支票号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若为代理挂失,还需出具盖有公章的授权书(列明单位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名称、身份证件号码),到开户网点申请办理挂失止付。(客户在3天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客户没有按时出示人民法院公示催告的,则挂失止付通知书在挂失12天后失效)。